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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住宿.台北短期租屋.台北月租

台中一名金小姐投訴,租了4年的房子,因為房東電費都亂收,所以不想繼續租,退租交屋時都打掃乾淨了,房東女兒卻嫌東嫌西,還說要金小姐自費請清潔公司打掃,甚至連客廳牆面都要重新粉刷,金小姐不肯妥協,房東女兒竟然還嗆不處理就法院見,把金小姐氣壞了。



房客租了4年房子,想退租,帶著房東到租屋處檢查,沒想到卻被房東一家人刁難,要求客廳牆面得重新粉刷。

邊講邊拿出手機拍照,房東太太的女兒,說要拍照傳給清潔公司估價,要求房子退租,不能留下使用痕跡,讓想退租的房客沒辦法接受,雙方一邊檢查,火氣越來越大,房東的女兒,甚至說出,覺得不合理,還是有辦法要你付出費用。

拿出當初簽約的租屋合約,金小姐越想越不能接受,因為合約上,根本沒有寫到,牆壁必須恢復原樣,要重新粉刷,只在最後一頁,備註了一行,每年應該要繳清潔費1000元,現在金小姐擔心水、電費、瓦斯費還沒付,找清潔人員來估價,壓在房東那的1萬7會拿不回來。

投訴人金小姐:「他一進來交屋的時候,是那邊拍這邊拍,然後像我影片中裡面,你們覺得這樣合理嗎?他請清潔員來,連那個窗戶那個溝,就是那個灰塵啊!他也是說那個也都要清潔啊!」

想求證房東,但房東家裡沒有人在,電話也沒人接聽,無法取得回應,詢問律師,律師則指出,正常使用下,房子的正常折舊,不能要求恢復原狀,如果扣押租金,房客可以提告,要回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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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恩之家

 

參考資料

http://news.tvbs.com.tw/life/683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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