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租屋簽約時注意事項 :
1.簽約時須檢查是否為房東本人,方法為:請其出示房屋(建築改良物)所有權狀,核對其所有人與房東之身份証是否無誤.若非房東本人,而為其太太或親友出面與您簽約,要請其提供授權書,否則此份合約對房東本人將無效。
2.遷入房屋時請房東會同,儘可能檢查房屋設備,如有損壞等,拍照存証,並以書面寫清楚由誰負責修或註明原已損壞。
3.簽約時最好先說明若要提前解約處理方式,如為住家式一般為賠償房東一個月押金為合理。
4.只要房客不違法房東是無法向房客要求提前終止租約的。.
5.若租到法拍屋及,金銀拍屋,則將可能會租期未屆即被強制驅離,避免方式為簽約時檢視房屋謄本之他項權利部是否有查封或,金銀拍公司之註記。
6.若看屋時若發現房屋有缺陷,一定在租屋契約中注明由誰負責處理。
7.務必要請房東出示身分證、房屋所有權狀、房屋稅單或登記謄本,以確定房東真實身分,若是二房東,應請其出示原與房東所定之契約書,瞭解到底有無可轉租他人之規定。
8.最好避免跟二房東承租,若不可避免承租對象為二房東時則需特別小心,以免將來二房東與房東解約時招致自己的權益受損。向二房東承租時,應注意的事項有:
a. 二房東與大房東的租期是否即將到期。
b. 二房東與大房東的租約是否有允許轉租的規定。
c. 二房東如果欲提前搬走,記得向二房東要回押金,否則大房東是不需要對二房客負責的。
9.契約內容應載明:
a .租金金額,押金金額,何時繳納。
b. 租約期限多長。
c. 水電費、大樓管理費、房屋稅等金額由誰繳納。如何計算。繳納方式為何。
d. 房東提供哪些傢俱與設備,其使用現況如何,對於狀況不佳的設備,最好可以拍照存證,以免苦無證據。
e. 確定房東有無其他要求或特殊限制,例如可否炊膳、養寵物、帶異性入內或過夜。
f. 可否轉租其他人、或尋找室友共同分擔房租。
g.可否整修房屋,可否定釘。
h.若與房東同住,公共區域之使用權限與範圍。
i. 若租賃雙方,任何一方違反規定或提前解約時之違約賠償。
10.在契約中預留提前解約的條款,一般的行情是扣一個月押金,建議房客爭取代找下一個房客或者提前一段時間告知可以免除扣一個月押金的約定,不過不容易談就是了。
11.如果遇到房東要求高額押金,依照土地法第99條規定:"擔保金(押金)不得超過二個月房屋租金之總額。"房客可以利用此法條增加自己爭取押金的正當性。不過既然房東敢要求超過行情的押金,這一條通常也很不容易談。
12.租賃雙方簽約時記得留下對方身分證明。
13.契約書內容若有更改處,雙方要加蓋印章或共同簽名,以防止未來發生糾紛情事。
14.簽約完畢,雙方各執一份契約書存留。
15.每月繳納租金時,應請房東簽收以證明租金繳納完畢。若以轉帳方式,則請保留轉帳收據。
16.交付各項款項請要求給付收據證明,以為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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